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五、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在省社科规划办下达后公布。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数量和具体指标决定是否组织校内答辩、评审环节。
六、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八、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九、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申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校级重点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积极申报。
2.2010年申请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及省社科基金项目未获批准的申请者,可以在原有申请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后再申报。
3.请申请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前,认真阅读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申报通知以及申请书“填表说明”等内容。
十一、时间安排:
1.12月10日-2月10日 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书;
2.2月15日 申请人将申请书初稿(A4纸打印即可,一份)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审查(雁塔校区图书馆对面小二楼114室);
3.2月16日-18日 申请人根据科研处初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4.2月19日-20日 申请人将修改好的申请书终稿(A3纸双面印制)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具体时间将会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有所调整,并且有可能增加校内评审环节,请留意科研信息网通知!)
十二、申报材料:
申请书、活页一式六份(申请书、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将最终稿电子文档发送至xmglk@xisu.edu.cn。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接收。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共同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锋 联系电话:85319349
科研处
2010年12月10日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rar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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